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实现案件质量有效管理。 该院于2006年引进了检察机关动态业务管理系统。这是一套网上办案流转系统,通过该系统,院领导和内督部门可对全院各业务科室的办理案件及曾办案件进行督查,实时查阅承办人制作的工作文书,并可实时显示这些工作文书的制作修改痕迹。如发现办结案由不充分或不准确时,可适时介入,通过该系统填写相关意见或建议,返回给相关部门及承办人,要求补充或说明理由。 该系统自运行以来,该院的内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业务科室承办人的办案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工作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系统运用至今,该院没有发生一例错案。 |